12月18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受理第二例金融市場測試案例。據悉,該案例啟動申請書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交通銀行信托有限公司(注冊地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共同遞交。
金融市場案例測試機制指對金融業務中具有重大影響、亟待法律明確的潛在糾紛問題進行法律風險壓力測試,為上海金融創新提供更具示范性的規則預期、更具前瞻性的風險防范和更具專業性的源頭解紛,形成與上海金融改革開放相配套的制度體系。
第二例金融市場測試案例涉及以區塊鏈簿記方式發行的自貿區離岸債券,圍繞區塊鏈簿記發行數字債券的法律效力、債券違約處置中受托管理人職責、違約認定規則及相關擔保品處置規則的適用爭議等問題展開。
上海把離岸金融體系作為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有機組成部分,而上海自貿區離岸債是人民幣國際化與金融業開放戰略的有益探索,近年來已形成一定的規模。然而,由于目前我國相關領域規則處于完善過程中,自貿區離岸債券違約處置的法律適用、規則應用、相關交易參與方的職責范圍均有待進一步明確。因此,本次案例測試立足自貿區離岸債數字發行新形態,助力境內金融基礎設施開展創新金融業務過程中加強與國際金融市場通行規則銜接,為上海發展離岸金融體系提供可預期、可信賴的規則指引。
2024年10月1日,修訂后的《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條例》正式施行,其中提及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應當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加快金融改革創新先行先試,實施金融高水平制度型開放。同時明確將“上海金融法院加強金融市場案例測試機制建設”作為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構建創新包容金融營商環境的有機組成部分之一,并強調本市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跨境金融、離岸金融等領域的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依法適用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
在這一背景下,上海金融法院及時加強金融市場案例測試機制建設,受理相關申請并決定啟動第二例測試案例,通過機制的不斷運用來進一步增加對金融創新的司法供給,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供明確規則預期和法治保障。
校對: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