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紓解中小微企業困難,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高金融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近日,銀保監會、央行、發改委、工信部和財政部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貸款,給予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
應當看到,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銀保監會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先后出臺多個專項政策,督促金融機構切實加強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目前已經取得積極成效。但新冠肺炎疫情給中小企業造成較大的沖擊,尤其對交通運輸、批發零售、文化娛樂、住宿餐飲等行業的中小微企業影響更為突出。受疫情影響,不少企業復工復產延期,開工率不足,現金流收入大幅減少,流動性壓力亟需紓解。
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及時出臺,不僅是銀保監會等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應對工作的決策部署,穩企業、穩就業、保增長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促進銀行業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針對性的進行幫扶,充分履行社會責任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
此項政策明確了重點支持對象,就是重點幫扶前期經營正常、受疫情影響遇到暫時困難、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含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同時還明確了時間界限及具體方式,即: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間,如果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還本付息,可以向銀行提出延期申請。銀行可根據企業受疫情影響和經營狀況,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以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對于需要延期支付的貸款利息,其具體償還計劃,由銀行機構與企業雙方自主協商、合理確定。對于少數受疫情影響嚴重、恢復周期較長且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銀行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監管部門明確規定政策執行要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也就是銀行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積極進行對接,通過開通線下和線上(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等多種渠道,為企業延期還本付息申請提供便利。銀行機構要及時受理企業申請,限時回復辦理。
不過,需要引起相關部門重視的是,在做好政策宣傳,讓更多的受困企業充分了解掌握政策的同時,還需要注意對企業經營情況、信貸資金流向、風險情況進行監測和把控,防止一些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借此“搭便車”,堅決防范道德風險。
一方面,銀行機構要依法合規操作,嚴格審查,嚴格程序審批。通過采取實地調查、網絡核查、電話問詢等方式,并充分發揮金融科技優勢,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多渠道、多方面獲取企業信息,加以精準驗證,對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企業不予享受延期還本付息優惠。銀行機構還應按照監管要求,對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貸款進行專門統計、密切監測,對于貸款期間企業經營出現實質性變化的,及時予以相應處置。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應立即停止融資支持,并通過上報征信、訴訟等懲戒措施,有效防控道德風險。
另一方面,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策執行不跑偏。內部審計和外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機構政策執行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違規和不符合政策要求行為,防止政策執行偏離導向。對于企業復工復產后,經過一段時間的正常經營,如果仍不能按時正常還本付息,貸款該認定為不良的要認定為不良。同時,也要防止銀行機構借助優惠政策隱瞞不良貸款,掩蓋金融風險問題發生。
此外,銀行機構應積極對接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建立綠色通道,簡化貸款審批流程,適度下放審批權限,應貸盡貸快貸。要改進績效考評、盡職免責等內部資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努力提高小微企業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占比和“首貸率”,切實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精準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