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錢,改成收芙蓉王了。”近日,鄭州“夜市攤販收香煙”事件引發輿論關注。據5月12日中國青年網報道,5月11日晚,鄭州經開區聯合調查組發布通報,經開區明湖辦事處涉事人員袁某某涉嫌授意個別夜市攤販向其他攤販收取香煙,已被停職。
在“夜經濟”如火如荼的當下,夜市本應是商販們辛勤經營、市民們愜意享受的所在,卻出現如此荒唐的“潛規則”——每月上交一條芙蓉王香煙,才能換取擺攤經營的“平安符”,否則就可能面臨各種阻礙。這不僅是對公平市場秩序的踐踏,也是對法治尊嚴的挑釁。作為辦事處工作人員,涉事者袁某某手握一定的管理權力,卻將其當作徇私牟利的工具,這種行為背離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這起事件讓人聯想到曾被曝光的各類基層權力尋租亂象。從某地城管“按秤收費”,到某地協管員“掃碼收紅包”,再到如今鄭州的“收煙保平安”,微權力腐敗呈現出隱蔽化、多樣化的趨勢。
“袁某某”們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張膽地索拿卡要,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在一些地方的基層執法中,自由裁量權的運用缺乏有效監督,容易成為權力尋租的溫床。而執法過程透明度不足,群眾難以察覺隱蔽的利益輸送,即便發現也缺乏便捷、有效的舉報途徑,導致微權力逐漸脫離約束。以攤販“二傳手”收煙為例,這種“白手套”式的腐敗,利用了監管的漏洞,讓違法者得以“隱身”。
從根本上杜絕此類現象的再次發生,僅僅停職涉事人員是遠遠不夠的,還需從制度建設、思想教育等多維度發力。有關部門既要扎緊監督問責的“籠子”,完善基層執法流程,明確權責邊界,加強內部監督;也要構建執法全過程記錄、公開機制,激活群眾監督力量。此外,應將法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納入基層隊伍建設的必修課,提升基層管理人員的法律素養和服務意識,筑牢思想防線,使其深刻認識到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必須用來為人民謀福祉,而不是滿足個人私欲。
城市的“煙火氣”是民生溫度的體現和經濟活力的象征,不應被權力的“烏煙瘴氣”所污染。我們要堅決剎住權力任性的歪風,讓夜市回歸本真,讓城市的煙火氣更加絢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