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維護銀行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決定組織銀行業保險業開展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并于近日發布《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銀行保險服務涉及千家萬戶,滲透到社會各個領域,直接影響著人們的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的發展,如果任由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泛濫,不但會影響到銀行保險機構良好的社會信譽,加大金融風險,更為嚴重的是,還將影響經濟發展質量和社會的穩定。
不可否認的是,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以及金融業務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各銀行和保險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為了自身利益,采取不正當手段進行業務競爭,由此導致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問題不斷發生。銀保監會下發《通知》,針對當前這一亂象進行整頓,不僅很及時,而且非常必要,充分體現了監管為民的理念,體現了監管部門緊跟市場最新動態、積極開展預防性監管的前瞻性,有助于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進一步強化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效率。同時,也有助于引導銀行保險機構正視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真刀真槍解決問題,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為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提供重要保障。
總的來看,《通知》明確了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的重點,共包含16個方面的問題,39種表現形式。更重要的是,強化整治問責,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對機構自查和監管抽查發現的問題要逐一建檔立案,嚴格自查自糾,一次性問責到位。同時明確了處理原則,即:對于違反內部規章制度的問題,要依規處理;對于違反監管法規的問題,要依法處罰;對開辦的不當業務、存在的不當銷售行為,要立即叫停或糾正,出現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的要問責到人;對于涉及違法犯罪的問題,要移送司法機關懲處。監管部門鼓勵自查自糾,對于機構自查發現并及時糾正的問題,將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
不僅如此,《通知》還明確要求銀行保險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完善體制機制,強化擔當作為。通過此次問題排查整改,強責任,硬制度,規范行為,全面提升消保工作水平。毋庸置疑,監管整治只是一種手段,并不能完全杜絕違規問題,要切實保護好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防止侵權問題發生,關鍵在于壓實銀行保險機構的主體責任,即:董事會擔負起最終責任,董事長是第一責任人,高管層擔負起執行責任,監事會擔負起監督責任,上級機構擔負起管理責任,真正使責任落實到位,落實到人。
具體而言,就是銀行保險機構需要做好三個方面工作,一是要查制度建設是否完善。董事會和高管層要以此次整治為契機,加強頂層設計,制定科學的發展戰略和業務規劃,不斷完善產品服務管理、投訴管理、信息保護、內部考核等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制度的持續執行力和剛性約束力,以制度規范經營管理和員工行為。二是要查產品設計是否合理。在金融產品的研發和設計上,要充分進行論證,針對不同的客戶群體和不同的需求,開發不同的金融產品,滿足客戶之需。避免產品設計方面存在缺陷和誘導性表述,導致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發生。三是查銷售行為是否合規。要從績效考核的根源上杜絕違規宣傳和違規銷售問題發生,科學進行績效考核,避免過度激勵,致使績效占員工總收入比例過高,刺激員工誤導銷售。要搞好客戶風險評估,根據其風險承受能力,將合適的產品銷售給合適的人群。
此外,監管部門也要高懸處罰利劍,對于自查工作組織不力,存在走形式問題,除督促糾改外,還應給予相應的處罰,促使銀行保險機構切實承擔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主體責任。